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深化大学生集体主义教育,大力弘扬劳动精神,提高宿舍公共卫生和自管水平,强化学生宿舍的教育与管理,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使学生宿舍成为整洁、舒适、温馨、安全、宁静的学习和休息场所,进一步深化“三全育人”工作,根据《贵州民族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制定学院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院研究生、本科生的宿舍可参加评选。
2.评选比例为学院总宿舍数的5%。
3.文明宿舍的评选每学年评比1次,一般在每年12月进行。
二、评选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宿舍卫生(40分)
1.宿舍建立并坚持卫生值日、检查制度。(5分)
2.全体寝室成员勤换洗衣服及床上用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5分)
3.床上用品卫生,上铺床单统一反折入棕垫下,下铺床单自然下垂,被盖折叠整齐,与枕头摆放床的两端,全寝室统一。蚊帐悬挂规整。(5分)
4.床板上书籍堆放整齐。室内无脏衣服、臭鞋袜等。鞋子一律整齐摆放于床脚左右,与同侧床铺的摆放保持一线。脸盆摆放于床脚右下方,除鞋、脸盆外,床脚不能堆置其它杂物。洗漱用品,饭钵摆放整齐,洗脸毛巾等一律挂门后。(10分)
5.门窗、窗台无灰尘、污迹。地板拖擦干净(含床底部分),天花板及墙壁无蜘蛛网,无痰迹。无乱贴乱牵乱搭现象。(5分)
6.卫生间、水池以外的其它地方无乱倒脏水,不在窗台上漱口,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墙上无乱写乱画。(5分)
7.各寝室负责寝室门前到前一寝室门口走廊卫生的打扫及监督。(5分)
(二)宿舍文化(15分)
1.宿舍布置简洁明亮、朴素大方、协调、文雅,具有一定的文化特色,兼有个性化及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5分)
2.宿舍内张贴字画健康向上,具有高尚的情操和时代精神。(5分)
3.宿舍制度健全、有室规等。(5分)
(三)宿舍学习(10分)
1.在寝室使用普通话。(3分)
2.寝室有良好学习风气,宿舍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宿舍成员爱读书、勤专研、注重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提高。(3分)
3.宿舍学风严谨,本学期内检查无违纪现象。(4分)
(四)文明修养(10分)
1.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热爱生活、积极向上,互相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2分)
2.发扬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无私奉献、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扶助伤残的精神。(2分)
3.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2分)
4.全体寝室人员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居,午休时间和夜间熄后,不在寝室吹、拉、弹、唱及高声喧哗。(2分)
5.寝室人员服从管理人员安排,按指定的床位住宿,不擅自占用、调换或搬迁。(2分)
(五)安全秩序(20分)
1.学生寝室不留宿外来人员,不留宿异性;未经允许,男生不进入女生宿舍,女生寝室内不接待异性客人。(4分)
2.寝室内不敲盆击钵、乱扔乱砸瓶子;不开展经营活动。(4分)
3.寝室内不酗酒、跳舞、赌博等。(4分)
4.寝室内不使用电炉、酒精炉、液压罐炉等燃具。(4分)
5.熄灯后不点蜡烛或使用其它照明器具。(4分)
(六)体育锻炼(5分)
1. 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3分)
2. 宿舍成员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2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宿舍,不能参评:
1.宿舍成员受纪律处分或有严重不良行为的。
2.在评选学年内因人为原因造成宿舍发生被盗、失火等事故的。
3.宿舍有违规用电或宿舍成员有晚归现象的。
4.宿舍有成员旷课超过8学时(不含8学时)的。
5.宿舍成员在宿舍区内非法经商或使用违规电器的。
6.不服从有关部门、学生干部组织检查和管理,经批评帮助不接受教育的。
四、评选组织及程序
1.文明宿舍评选由学生工作科牵头,团委(学生会)等相关部门组成评选委员会。各班级配合。
2.程序:
(1)由各宿舍学生书面申报,认真填写《贵州民族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并附宿舍有关的图片及有关证明材料;
(2)学院根据日常管理的情况,并结合学生宿舍管理科、宿舍管理委员会反馈的日常管理情况,参照本评比标准及比例,提出推荐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文明宿舍评选委员会。
3.学校文明宿舍评选委员会根据学院报送推荐名单,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确定文明宿舍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正式下文公布文明宿舍名单。
4.获得“文明宿舍”和“十佳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在全院范围内通过各种形式给予宣传,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通过的宿舍,报送学校下文表彰,授予“大学生文明宿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