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民族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字〔2018〕72号)要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把个人成长成才与国家基层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毕业生能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到基层就业,学校设立了“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专项奖励金,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到基层项目(含“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基层选调”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就业的全日制2021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2021年11月12日—11月19日
三、评选方式
采取“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复核”的方式评选。
四、奖励金额
500元/生。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知到基层就业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
2.请毕业生认真填报《贵州民族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就业支撑材料(合同复印件、人事批文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各学院具体负责审核推荐,并填报《贵州民族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汇总表》(附件2)。
3.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19日前统一提交《贵州民族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汇总表》、《贵州民族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登记表》及就业支撑材料(请用胶水将就业支撑材料附在其本人登记表后,并按汇总表中顺序排列),其中附件2还需电子版,发送至576424360@qq.com。
4.我处负责复核各学院材料,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校财务处相关规定,拨付至毕业生本人账户。
联系人:陈向阳 0851-88923469
附件:
1.贵州民族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登记表
2.贵州民族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汇总表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