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双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学校决定于近期对双困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因生理缺陷、职业能力不足等原因,面临就业困难的具有贵州民族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21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境外生)。
二、发放标准及名额分配
1.发放标准:按500元/人的标准由校经费列支一次性发放。
2.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3。
三、申请及发放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贵州民族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申请表》(附件1)进行申请。
2.院内公示。各学院严格认真核查相关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汇总报送。各学院于7月8日前将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贵州民族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申请表》(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汇总表》(附件2)及公示材料报送至校招生就业处(大学城校区C3学生活动中心1007室)复审,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qq576424360。
4.资金拨付。在核准申请补贴毕业生的生源和相关材料后,将求职补贴发放到毕业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派专人负责。
2.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不列入补助对象。各学院要针对发放条件认真核查毕业生提交的申请表。
3.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根据规定责令退回补贴资金。
联系人:陈向阳 0851-88923469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申请表
2.贵州民族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汇总表
3.各学院分配名额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