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6号)要求(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发对象范围及标准
(一)追加拨付对象范围。按照黔人社通〔2019〕186号文件要求已发放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的我校毕业生追加补发500元。
(二)新增申领对象范围。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我校贵州籍孤儿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 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这两类毕业生中若已按黔人社通〔2019〕186号文件发放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的,则追加补发500元。
二、发放程序
(一)追加拨付的程序
各学院要对照黔人社通〔2019〕186号文件已核拨人员名单,主动与该部分毕业生取得联系,核准银行账户关键信息是否变动,收集汇总有修改变动人员银行卡正反面图片(用学院加专业加姓名命名)于2020年4月7日前发至邮箱:576424360@qq.com。
(二)新增人群的申领程序
1.申请及初审(4月13日-4月22日)。符合条件的孤儿、湖北籍毕业生填写《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0年度)》(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可以是扫描或拍照,但内容必须清晰)。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审核各表中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卡号(中国农业银行)等信息,填写是否一致、准确、规范,避免信息错误影响审核及发放工作。并对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经学院公示后,由学院统一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的《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0年度)》(附件2)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所在学校意见一栏日期:填写公示结束后的第二天时间)。并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单独填写《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20年度)》(附件3),明细表中的毕业生困难类型一定要和申请表中一致。
3.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12:00前,请各学院将本科毕业生的所有汇总材料统一交花溪校区2号办公楼一楼办事大厅招就处窗口,研究生的所有汇总材料统一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材料包括学院公示公告及结果报告、《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0年度)》(附件2)一份、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20)年度》(附件3),其中附件3还须交电子档,本科生申请明细表发送至576424360@qq.com,研究生申请明细表发送至569500735@qq.com。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对照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核对相关材料、信息,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享尽享,严禁将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陈向阳13511950351(招生就业处)
肖权权15519588092(研究生院)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6号)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0年度)
3.贵州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20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