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学院面向新形势下的学科建设的能力,加快实验室高质量建设,优化人力资源,规范实验室管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管理人员基本岗位职责
1.积极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素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所在系部组织的备课、听课活动,掌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特点、课程教学目的、要求和进度。协助系部主任开设好实验教学课程,整理归档系部实验报告、成绩,组织修改实验大纲,开发新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承担必要的实验教学课程。
3.了解所负责系部实验室的各项实验原理和技术要求,掌握常规的实验方法和步骤。实验前准备好所需仪器、设备、易耗品,检查完好情况,做好准备和供应登记工作;实验后整理仪器,负责卫生,关好水、电、门等;对仪器设备及时做好检查、校验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器材的利用率和完好率,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4.积极配合和参与实验主讲教师对各项实验的指导工作。上实验课时不离岗,深入学生实验组、监督、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使用中如发现损坏与浪费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处理。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排除故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无法解决应立即上报。
5.实验管理人员是所在系部实验室的直接负责人。对配备的仪器做好登记入账,所有仪器设备、学院资产不得借出实验室。因工作变动离开该系部实验管理岗的,应将账本、门柜钥匙移交接任人,并及时进行名下资产移交。物品遗失应按规定如数赔偿。
6.根据系部报来的实验工作单,及时编制所负责系部实验室年度所需增添的仪器、耗材的请购计划,提出有利实验教学的建设性意见,报学院研究。实验管理人员应注意节约。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情况下,尽量采用价格低的消耗品。
7.本制度所定义“实验室”包括:物电学院管理范围内的各系部本科教学实验室、系部教师工作室,对应系部的科研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以及实验教学平台。
8.学院定期对实验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业务水平进行考核,实行“实验室安全”一票否决制。对实验管理人员因违章失职和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进行教育和必要的经济赔偿。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基本管理要求
1.按学校物资管理部门的要求,每台仪器建立相应账卡,每学年有计划核对账、物、卡,做到三相符。
2.按学校计划及教学工作情况,在系部主任指导下,实验管理人员编制年度和学期拟购置仪器、耗材的计划,填写《贵州民族大学采购申请表》报学院研究后执行。仪器设备采购后做好入账建账手续,及时做好验收和投入使用。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及时处理。
3.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做好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及时上报以便组织人员维修,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本系部实验教学、科研需要前提下,仪器设备调拨,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仪器设备损坏、报废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自制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入帐,与购买设备一样由实验技术人员管理。
4.实验室的档案由该系部实验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实验技术人员的档案等有关资料要分类存放,存放整齐有序。对于贵重仪器的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实验室对外使用、仪器使用维护和核修情况等要建立技术档案。按章办事,未经批准,档案资料不得外借;不允许任意销毁,过期档案确需销毁,需办理审批手续。资料外借应办理借用手续,并要及时追还。
三、实验室仪器维修管理要求
1.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非正常状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故障原因,不能维修排除故障的精密仪器,应及时填写维修申报单,送交学院统一制订计划组织维修。
2.维修人员在仪器维修时,应按维修的项目如实填写维修记录,并尽量使仪器达到或接近原有的技术标准。修复后的仪器由相应实验室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登账,并经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员签核后入库。
3.拆修价值200元以上的仪器需经学院同意,拆修贵重仪器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4.所有的实验室人员应不断学习业务,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和维修技能;拆修仪器经分管实验室领导批准后,应认真审阅仪器说明书,在熟识整机性能及线路时,方可进行。
5.不按要求填写仪器维修报告单的,不安排维修,后果由所属管理人员自负。对使用年限已久,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经技术鉴定,无维修使用价值的,按程序进行报废。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新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定”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事故救护常识,达到“应知”、“应会”方可操作。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理的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3.“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定”、“学生实验守则”等有关实验室管理规定必须张挂上墙。
4.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仪器设备及实验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详见有关实验教材和仪器设备的说明书)
5.实验室安全管理由学院统一负责,实验室责任人具体负责所属系部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重大问题必须向学院汇报。
6.学生实验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和相关技术人员应同时在场。实验过程中,实验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切断电源,查明原因以防事故扩大。实验完毕,应及时切断仪器电源,离开实验室之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切断实验室电源总开关,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龙头是否关闭。
7.增强防火意识,实验人员应懂得使用消防工具。禁止在实验室、库房等工作场所使用电炉,实验室、库房等室内严禁吸烟。
8.节假日及寒、暑假之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实验室内的电源切断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报警系统是否完好等进行检查。实验室插座、走线保持规范。实验室及走廊保持整洁,不存放杂物。实验操作室、办公室严格分开使用。
9.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各种巡查力度,防止破坏。除节假日室安排的值班人员外,其余时间没有征得实验室管理员的同意,其余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五、实验室卫生工作规定
1.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应遵守卫生制度,参与卫生工作共同维护实验室卫生,接受学院卫生检查和督促。
2.实验用的橱柜、桌椅、仪器设备及桌面物品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备用的器材应收橱柜内,排列于台桌面上的仪器设备不用时应罩上防尘布。
3.实行学生卫生员值日制度,值日生应负责实验课后卫生工作。实验完毕,实验人员必须协助管理人员及时整理器材、物品,处理废料,组织清扫桌面、地面杂物,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
4.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桌面、地板、天花板、门窗和仪器设备保持整洁,无积灰、蛛网、杂物。
5.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所管辖实验室报废和积压的仪器设备认真妥善处理。实验楼的门厅、过道、楼梯底下不得堆放家具、设备、杂物,保持门厅、过道畅通。
一审一校:杨雅雯
二审二校:管延庆
三审三校:王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