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方式
我校物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基本完成,现将其余招生指标用于普通招考。普通招考是指学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的招生方式。
二、招生计划
物理学:拟招生1人,最终录取人数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三、学制和学习方式
学制为4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持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职考生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同意报考并脱产学习,按时提交定向协议(附件1)。
五、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5月23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报名费:180元/人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缴费流程(附件2)缴纳报名费。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一经缴纳,概不退费。
六、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后,将下列各项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2025博士普考-考生姓名”),并于2025年5月23日前,发至xuweiwei@alu.cq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2025博士普考-考生姓名”)。若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齐全、不能清晰辨认、未能有效佐证等情况,将视为无效报名。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须在报名系统中生成并打印,考生签字确认,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书(见附件3);
3.学位、学历证书或认证报告
(1)已获学位人员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位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在境外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居民身份证,扫描正反两面在同一页;
5.《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4);
6.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7.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七、现场确认
时间:5月27日9:00-12:00
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418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八、初试
初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核方式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英语 |
笔试 |
5月27日14:00-17:00 |
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414室 |
物理学综合 |
5月28日8:30-11:30 |
物理学研究方法 |
5月28日14:00-17:00 |
根据初试总成绩,按不低于实际招生数120%确定进入复试环节考生名单,生源不足时,组织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九、复试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418室
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复试费用:100元/人
复试主要考核外语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等内容。考生围绕前期的研究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以PPT形式作15分钟汇报。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占复试成绩的15%)、综合素质(占复试成绩的8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十、录取
(一)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50%,复试成绩占50%。考生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在符合贵州民族大学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排序;若复试成绩相同,以初试专业课总分排序。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顺延录取合格考生。
(三)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网址:https://yjsy.gzmu.edu.cn/)。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未经公示的考生。
十一、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请于拟录取名单公布一周内发至邮箱xuweiwei@alu.cqu.edu.cn。若逾期提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学校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贵州民族大学物理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办法》,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
(二)考试费用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执行;
(三)考生若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务必在得知录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历人员。
十四、监督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考试全面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0851-88928803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51-88124402
贵州民族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