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及学科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校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工作。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2025年4月1-2日。
2.调剂考生:请关注贵州民族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调剂有关通知。
(二)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再根据缺额情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
(三)复试日程安排
贵州民族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工作日程表
日期 |
时间 |
项目 |
地址 |
备注 |
4月1日 |
9:00 - 17:00 |
资格 审查 |
贵州民族大学 大学城南校区 物电学院A7-418 |
|
4月2日 |
10:00 - 12:00 |
笔试 |
贵州民族大学 大学城南校区 物电学院 A7-318(物理学) |
凭初试准考证、 身份证参加 |
4月2日 |
13:30抽签 14:00面试 |
抽签 面试 |
贵州民族大学 大学城南校区 物电学院 A7-318(物理学) |
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 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 (候考场为物电学院A7-418) |
四、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一)分数线
1.2025年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以国家线(B区类)划定的分数线为准,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理学(物理学) |
264 |
31 |
47 |
(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 位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机械 |
250 |
31 |
47 |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
通过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资格审查,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专业双少考生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布。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在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各专业考生总分分数线要求上,单科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20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5.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按照《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应规定执行。
6.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
(二)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复试人数
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复试人数如下: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拟招 计划 |
第一志愿 复试人数 |
070200 |
物理学 |
27人 |
12人 |
085500 |
机械 |
25人(含少干2人) |
0 |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因物理学第一志愿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的150%,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机械专业不安排一志愿复试,只开展调剂复试。
五、资格审查
(一)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学历等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2.定向考生,须提供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签印、定向单位签字盖章)。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须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或户籍证明、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材料及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须提供《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定向就业协议书。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
(一)复试内容
物理学:
(1)专业课笔试科目:《物理学综合知识》。
(2)综合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英语水平、专业综合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有学术研究的发展潜力等。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物理学: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4.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合格。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学院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确定缺额情况,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八、录取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1.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非定向就业政策就业。
2.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未经公示的考生。
(七)符合学校基本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满足条件的申请免初试退役人员考生在普通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九、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
十、申诉和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十一、监督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本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085968595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A7-307
附件:
1.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4.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5.贵州民族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第一志愿)
一审一校:王声权
二审二校:李伟民
三审三校:王燕妮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7日